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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

时间:2021-10-29 来源:安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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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融媒记者 李中华 摄)

  安阳融媒记者 李中华 张丹

  2021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是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市政务服务运行步入法制化轨道、成为全国首个就政务服务进行专门立法的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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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融媒记者 郭有明 摄)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政务服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事关民生福祉。优化营商环境的首要环节就是要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10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国在《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条例》制定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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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融媒记者 郭有明 摄)

  近年,安阳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标准化、便民化,不断创新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全市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建成了全国地市级智慧政务“样板间”,完成了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制定了河南省政务服务热线地方标准,为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制定《条例》既是贯彻落实中央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市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的现实需要,将为我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政务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地方立法计划安排,《条例》制定工作于2019年10月启动,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起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经委提前介入。2021年2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条例(草案)》。2月18日,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4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8月30日,《条例》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审通过。

  《条例》的制定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了全过程民主的立法理念。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及政府相关部门坚持开门立法,广征民意,先后采取实地调研,与相关部门、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座谈,听取专家学者及业务工作人员意见,委托县(市、区)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服务基地调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通过《安阳日报》、市民之家网、市人大信息网公布草案全文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同时,积极听取省人大指导意见,并就《条例》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报告。期间,经过多次修改,数易其稿。最终,《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高票通过,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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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融媒记者 郭有明 摄)

  《条例》分总则、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办理、政务服务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五十八条。 “该《条例》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体现了“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的立法理念。《条例》内容全面具体,重点突出,特色明显。“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进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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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融媒记者 李中华 摄)

  一、理清了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条例》第五条至第七条对政务服务管理体制进行了较为科学合理的规定,进一步厘清了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政务服务有关部门的法律主体职能和法律关系,权责清晰,主体明确,有利于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履职尽责。

  二、充实了政务服务建设。为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条例》第二章对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数据化建设、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队伍建设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尤其对线上线下对接融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统一标准化流程再造等进行了特别强调,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提供了有力基础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

  三、突出了最大化便民利民。为了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慢”“繁”“难”等问题,《条例》规定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性措施,如为了最大限度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条例》规定了容缺受理制、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进度查询制;为了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条例》规定了分阶段审批、联合审查、联审联批、惠企政策免审即享、一窗通办、一次性告知、一网通办、免费代办或帮办等服务模式;另外,《条例》还规定了:现场办、网上办、就近办;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为申请人提供预约、错时、延时和周末服务等等,这些都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政务服务理念。

  四、强化了政务服务监督。《条例》从两个方面加强了对政务服务的监督:一是加强了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如《条例》五十一条规定了政务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二是加强了社会监督,《条例》五十二条至五十四条规定了好差评制度、特约监督员制度、投诉举报机制。另外,《条例》还对12种违规情形设定了相应罚责,强化了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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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融媒记者 郭有明 摄)

  “《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的制定,是对政务服务实践经验的总结、固化和法制化,有利于将安阳市的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同时,也可以为全省其他地区推动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提供经验借鉴。” 作为全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省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赵璐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对《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的制定给予了充分肯定。

  她指出,近年,全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等活动,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政务服务环境持续优化。《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的出台是安阳市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的总结提升,意义深远。希望安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系统紧抓《条例》出台的重大契机,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用《条例》为政务服务工作保驾护航,全面推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部门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再提升,推出更多便民利企举措,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同时,要注重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梳理总结,形成有特色的政务服务规范、标准或样板,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省政务服务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提供更多的“安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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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融媒记者 郭有明 摄)

  “为切实把《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突出宣传重点,营造社会氛围;统筹部门资源,加强组织实施;制定配套政策,推出创新举措。”作为全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安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刘士勇就如何宣传贯彻《条例》回答了记者提问。

  他强调,下一步,安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建立健全不见面审批、告知承诺、免审即享等改革配套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要求,建立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政务服务办理机制,加大改革力度,鼓励相关单位和部门推出更多管用可行的创新政策和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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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融媒记者 李中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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