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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要用好“差评”这面镜子

时间:2021-04-19 来源:大河网

  近日,媒体报道称,某外语学院学生读了译者韩烨的作品《休战》后,评论了句“机翻痕迹严重”并打了两星。网名为anito anago自称是译者韩烨的好友的人,人肉到了打差评学生的学校,并给其导师发了邮件。校方找打差评的同学谈了话,3月27日,该同学发了一则“道歉声明”,声称“自己受到了批评教育,现删除短评,并向韩烨女士及作家出版社道歉。”

  此事孰是孰非,结果如何,大家都清楚明白,笔者不再一一诉说。但从这些人对待差评的态度,联想到了政府服务好差评。如果政府部门不重视差评,不客观理性地对待差评。在老百姓给出差评的时候,完全可能出现类似情况。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这就是说,各地老百姓在接受政府服务后,完全可以像网络购物一样,给出“好评”或者“差评”。

  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大多是相对地封闭运行,他们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是很难有发言权的。加之受“官本位”意识的影响,极少数党员干部,即使嘴上不说,但心里总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一旦老百姓给他们的“差评”,甚至他们的绩效奖励,他们的评优晋级等因为老百姓的一个个“差评”受到影响,他们既可能动用一切手段,让“差评”群众改过来,违心给他们“好评”,也可能动用其它时段,给打“差评”群众施压,以让群众不能自由自在地给他们“差评”。

  政务工作千万条,为民服务第一条。政务服务好不好,归根到底得由群众说了算。政府部门一方面要辩证看待“差评”,对老百姓给出的每一个“差评”,要进行理性的分析,识别出产生“差评”的原因,是个人原因就应该问责;是客观、不可控因素造成“差评”,就应该免责;另一方面也要广而告之,告诫党员干部,如果谁不理性对待“差评”,甚至打击报复“差评”群众,就一定会受到党纪政纪的处罚,从而确保老百姓真正拥有“好差评”权利。(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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