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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政务云服务费支出预算标准的规定(试行)》解读

时间:2021-02-20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为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加强省级部门预算管理,规范政务云服务费支出预算编制,近日,省财政厅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省级政务云服务费支出预算标准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2020年出台《河南省政务云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使用财政资金新建和改扩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的,均应依托政务云建设”。为提升项目预算的精准度和合理性,省财政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省直单位的意见,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形成了本《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

  《规定》所称政务云服务,是指政务云服务提供方基于省级政务云平台,为满足政务云使用部门政务信息系统云计算、云存储、云数据库等云资源使用需求所提供的服务。政务信息系统上云部署及个性化安全服务不在适用范围内。

  (二)明确政务云服务内容

  本《规定》中政务云服务内容为6类,分别为:

  1.计算服务,包括云主机、GPU、Oracle数据库一体机、高性能物理机服务等。

  2.存储与备份服务,包括云存储、虚拟机/文件备份与异地灾备、数据库备份与异地灾备服务等。

  3.操作系统服务,包括国产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SUSE Linux、RedHat服务等。

  4.数据库服务,包括国产数据库、MySQL数据库、SQLServer数据库、IBM DB2数据库、Oracle数据库服务等。

  5.中间件服务,包括消息队列、微服务等。

  6.机柜服务,包括机柜空间、整机柜服务等。

  (三)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本《规定》明确了政务云服务费预算的计算方法:政务云使用部门应根据上云政务信息系统实际需要的云资源使用量向政务云主管部门提出云资源使用需求,政务云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按照费用计算公式统一编制年度政务云服务费预算。

  《规定》明确了预算编制要求:对于拟上云的政务信息系统,政务云主管部门应充分考虑其云资源使用需求的合理性编制费用预算;对于已上云的政务信息系统,政务云主管部门应结合以往年度云资源使用效率,在预算标准的基础上乘以调整系数作为限额标准编制费用预算。

  (四)明确了具体预算标准

  《预算标准》是基于政务云主管部门发布的云服务目录制定,具体包括计算、存储与备份、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机柜等六大类74项服务的预算标准,明确了不同规格云服务每月的使用单价。

  (五)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规定》明确指出,有关支出标准为最高限额控制标准,不是编制项目预算时必须达到的标准。政务云主管部门应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项目预算。强化绩效管理,要求在编制预算时同步设置绩效目标,为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奠定基础,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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