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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2-18 来源: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2020年,省大数据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工作全过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数字政府”建设为抓手,积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现将省大数据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一领导,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监督、考核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继军同志认真履行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和专题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把机关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印发《2020年全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系统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法治机关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1211”推进机制,以法治政府建设网络督导平台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扎实做好政务服务和大数据领域制度法规工作

  1.加强顶层设计,制订总体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2020年3月10日,尹弘省长到省大数据局调研时强调,要抓好顶层设计,抓紧研究制定大数据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为更好地把数据统起来、管起来、用起来提供法治保障。按照尹弘省长要求,省大数据局成立工作专班,加快研究构建以政策法规为核心的完备制度体系。一是研究制定《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2020年11月2日,尹弘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12月11日以省政府文件(豫政〔2020〕35号文)正式印发实施。《总体规划》明确了我省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是指导全省数字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二是研究制定《河南省政务云管理办法》。经省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后,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8月26日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0〕33号),这是省大数据局成立后牵头制定出台的第一份政府规范性文件,为规范全省政务云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快研究起草相关规章制度。目前正在按照计划抓紧起草《河南省一体化监管平台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河南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管理意见》《河南省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河南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和制度规范,推动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系统分析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领域立法及相关制度需求。结合全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拟定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相关法规及制度文件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了研究制定《河南省政务数据共享办法》等16项法规和制度文件的工作任务,以期更好规范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业务工作。

  3.科学组织开展立法项目。以《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地方性法规)和《河南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规章)为重点,成立了立法工作攻坚团队,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地点,攻坚奋战。现已完成《河南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向社会公示和省直部门及地市的征求意见,正在修改完善。《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已完成总则章节的起草,《河南省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均完成起草。

  4.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对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印发了《省大数据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管理办法》,从规范发文程序、做好评估论证、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集体审议等方面对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发进行规范。按程序完成了《河南省政务云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按要求对我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

  5.积极参与省内立法工作。对省人大、省政府、省司法厅及有关部门发我局征求意见的百余件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积极助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依法履行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职能

  省大数据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运用大数据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为全面精准深度防控疫情提供大数据有力支撑。从2020年1月26日(大年初二)开始,省大数据局全员投入疫情防控。一是搭建疫情防控指挥平台。会同省公安、卫健、交通、税务等部门和三大运营商组成疫情防控大数据分析专班,汇聚各类疫情数据3.6亿余条,累计向国家平台推送我省健康信息数据1.9亿余条。在“内防扩散”方面,查证处置密切接触者75299人次,分107批报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其中确诊人员342人,占我省全部确诊病例的26.9%;追踪到未自主隔离人员7653人次,有效避免了原焦高速武陟服务区等地出现聚集性感染和更大范围的传播风险;在“外防输入”方面,累计跟踪核查入境河南人员信息1138万余条(含外籍来豫和国人返豫),发现未按规定主动申报人员52人。二是开发推广“健康码”。2020年3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将河南纳入全国“健康码”系统工作试点省份;3月9日,河南省“健康码”上线试运行。至2021年1月5日,累计发码超过3160万,并通过国家平台与31个省份实现了健康信息互认,得到中办国办复工复产调研组的肯定。原工信部部长苗圩专门致信尹弘省长,对河南开发推广“健康码”,并在全国率先与浙江、广东、上海等省市互认、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表示感谢和肯定。三是全面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服务。按照尹弘省长2020年2月3日在《省大数据管理局推进网上办事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汇报》上关于“全面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服务”批示要求,疫情暴发后第一时间开通省防疫指挥部电子公文通道,紧急搭建防控数据传输交换平台,及时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12345政务服务热线、“豫事办”等多种渠道“网上办”,做到疫情防控和为民服务两不误。四是打造战疫“一线”12345。疫情发生以来,各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即时转作疫情防控应急热线,建立疫情诉求快速解决机制,迅速开展疫情线索举报、应急援助协调、趋势分析预测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和良好反响。

  我省利用大数据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做法得到了中央媒体的关注。2020年2月至3月,新华社、新华网、央视《东方时空》、央视《新闻联播》先后4次对河南运用大数据战“疫”、助力复工复产等予以专门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要情》刊登了《河南省“数战数决”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这场大考中,省大数据局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疫情防控隐蔽战线作用,电子政务处党支部、数据资源处被省委、省委省直工委表彰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公务员集体,电子政务处郭彬慧同志被省委表彰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现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并作为省直单位唯一人选推荐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2.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牵头部门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重点任务。

  一是顺利完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两个国字号工程的建设与对接任务。建设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严格落实国家要求,顺利完成这两项国字号工程建设与对接任务,实现了和国家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的河南政务服务网,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上必上”的原则全部实现网上可办,全省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超过80%。开通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不动产办理、“全豫通办”、“跨省通办”、“豫快开工”等特色版块。全面构建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建立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和“豫事办”体验官制度,河南省“好差评”制度“三覆盖、双归零、三挂钩”倒逼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的做法,获得国务院领导批示。

  “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作为国家确定的12个“互联网+监管”系统试点单位之一,我省按照国家要求,搭建了以“11223”为主体框架的“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工作门户,完善领导驾驶舱,深化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实行重点监管制度,加强非现场监管,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应用。我省“互联网+监管”与国家系统同步上线试运行,监管事项梳理、监管数据汇聚、监管应用对接等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接入10个省直试点部门16个特色应用,位居全国第1。2020年8月17日至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召开“互联网+监管”专题研讨会,会议明确由河南省在试点期间完善法律法规库建设。省大数据局和省司法厅组建工作专班,在省大数据中心集中办公,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及行政执法事项标准化工作。攻坚组逐个对接39个涉及行政执法职能的厅局,对报送的法律法规逐字逐句进行审核,指导各部门开展监管事项(行政执法事项)梳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梳理现行有效法律法规2008部(不包括市级立法),监管事项子项(行政执法事项)11000项,为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提高监管效能打下了坚实基础。2020年我省与浙江省被国务院办公厅一起列为“互联网+监管”示范应用试点省,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工作简报》刊发了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的典型做法。

  二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2019年以来,先后2次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许可,累计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5项, 对应下放行政许可事项3项,对应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许可事项7项。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放得开、管得好。积极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手段推进“放管服”改革,主动为省直单位“放管服”改革提供技术服务保障,推动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推进事项精细化管理,增强网上政务服务事项的可用性、易用性,方便企业和群众精准找到具体的办事情形。提升事项标准化水平,在全国率先实现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标准等32个要素全省统一(三级三十二同),为同一事项“全豫通办”,全省范围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打下坚实基础。大力开展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优流程,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减时间比例达到64.66%,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达到25.36%,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到86.70%。推进主题集成服务,将“单件事”向“整件事”集成,把分散在各部门、各层级的办事事项组合集成为企业和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整合申请表单、精简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间、再造办理流程,目前共上线主题集成服务504项。

  四是发挥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按照王国生书记关于“运用大数据引导金融机构完善考核体系、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解决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的精神,省大数据局会同相关部门,坚持普惠和公益的原则,以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繁”为目标,运用大数据思维搭建了全国首个省级金融服务共享平台,让数据成为了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的“真金白银”,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探索提供了“河南方案”。平台推出“310”线上贷款模式,即企业“3分钟”完成线上贷款申请,银行“1分钟”完成相关数据调用,通过风控模型自动审核并放款,企业全程“0跑腿”。

  平台自2019年3月5日上线以来,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进驻27家金融机构,上线141款信贷产品,注册企业62546家,其中完成认证36873家。各银行已为19799家企业放款31782笔,放款总额835.2亿元。小微企业贷款占比93%,纯信用贷款占比超过70%,贷款平均利率5.32%,比银保监会发布的全国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低0.62个百分点。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平台充分发挥“不见面”“零接触”的优势,各银行累计放款13010笔、放款276.29亿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疫情及复工复产期间,我省利用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助力中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的做法,2020年3月23日在央视《新闻联播》头题播出。

  3.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最大限度便民利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两条腿走路,着力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着力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组织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技术单位千人队伍持续攻坚,召开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动员大会,明确任务、挂图作战,着力强基础、补短板、促提升,全力推进“联、通、办”。经过努力,河南省2019年度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总体指数排名全国第9位,较2018年度总体指数全国排名第24位提升15位,在各 省(区、市)中名次提升幅度最大。

  二是持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提升线下服务大厅水平是省大数据局工作的又一重要领域。全省共有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含大厅、中心、站点)44147个,基层乡村五级线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除省本级外,实现政务服务线下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84.05%的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建立健全咨询辅导、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导办帮办代办机制,推行政务服务零距离、零差别、零障碍,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有温度的政务服务。

  三是加快提升政务服务移动端“豫事办”服务水平。顺应电子政务由电脑端向移动端发展趋势,2019年11月21日改版上线河南政务服务移动端“豫事办”。经过一年多的持续推动,“豫事办”逐步向全国领先的政务服务移动端迈进。至2020年12月31日,“豫事办”实名注册用户量超过3400万,平均每4个河南人就有1个注册使用“豫事办”;累计上线2213项服务,超额完成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年内实现超过600项民生服务掌上办、随身办”的目标任务。“豫事办”仅用383天注册用户量突破3000万,在全国各省(区、市)用时最短,跑出了“放管服”改革的河南加速度。

  (四)持续规范权力运行

  1.建立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省大数据局重大事项行政决策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程序进行,重大决策一律由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组织进行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印发《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系统规范局法律顾问工作,聘请郑州大学法学院杨红军教授为法律顾问,加强联系和合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签订、日常法律咨询、以及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立法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强化对项目实施、经费管理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先后出台了《中共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中共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落实统计制度,据实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等单位上报各项材料数据,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真实数据。

  3.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54项,并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汇报办理情况,把代表和委员的意见作为推动我省大数据发展的重要力量,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认可和好评。办理由省委、省政府转来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相关意见建议8件,均进行认真研究回复,并吸纳到实际工作中。

  (五)全面推进政务事项公开

  1.深化重点事项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重大政策文件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实效。及时回应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要求,按法定程序回复“河南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及绩效评价相关政策文件”等信息公开申请。

  2.加大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和部署,积极主动及时回应有关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方面的热点舆情问题。通过河南日报、局官网、大河报(网)、大河客户端等多个媒体和平台,对新版河南政务服务网上线、“豫事办”、政务服务“好差评”、金融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和制度,以及疫情精准防控、复工复产、高考成绩查询、省直公积金在线提取等热点问题进行了20多次全面系统解读说明,增进广大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的了解,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六)扎实抓好学法普法述法工作

  将学法普法作为重点内容,与法治机关建设统筹考虑,统一纳入2020年全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系统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中,对普法计划、学法普法述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普法工作的要求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作为学习宣传重点,通过党组中心组、局长办公会学习,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各处室分组学习,并积极利用网络、门户网站、学习强国APP、微信小程序、参加竞赛等多种方式进行深入学习。制定《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抓 “关键少数”,更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局长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学法一次,今年以来,局党组先后专题学习了《民法典》、《国家数据安全法(草案)》、《国家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民法典》、《国家立法法》、《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举办了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和两期领导干部参加的专题培训。认真开展“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普法知识竞赛暨“土地情”征文活动,增强了全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律专业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缺少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有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经验的人员。二是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还不够科学,谋划工作不够系统,协同配合不够严密、工作效果不够理想等情况。三是对地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机构的指导还有待加强。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1年,省大数据局将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努力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切实做好全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对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关键事项进行集中研究,定期总结工作进展、提炼经验、改进不足。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向先进单位学习,下大力气逐项制定完善法治建设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要求、人员职责,及时对法治建设开展情况进行自查,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三是落实配套保障。引进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局法治建设工作中,从根本上解决我局法律专业人员不足问题,加强对现有法治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切实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及立法、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常开展,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深入。

  特此报告。

  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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