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集中招聘方案
为促进河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招聘和“2020招才引智专项行动”招聘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96号)要求,通过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计划
通过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招聘,招聘8名硕士研究生。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成立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德才兼备,能胜任大数据管理相关工作;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现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岗位人数、专业及要求
详见附件《河南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集中招聘计划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要求进行。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面试按照此次集中招聘全省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省大数据管理局网站公布总成绩及排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69698280
监督电话:0371—69698122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河南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集中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河南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集中招聘单位网站及咨询监督电话
河南省大数据中心
2020年7月28日
附件1:河南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集中招聘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河南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集中招聘单位网站及咨询监督电话.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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