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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时间:2020-07-09 来源:江西学习平台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就医难、缴费烦、报销慢”问题,防范并有效遏制利用虚假医疗收费票据骗保现象,近日,江西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江西省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江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面启动。

  《方案》在总结2019年底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象湖分院)先期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省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同的应用需求及信息化建设程度,对全省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信息化、管理应用体系进行了统一布局,实现医疗收费票据从开具、流转、查验、报销、入账记录等全流程电子化。

  这次改革遵循“安全、统一、高效、环保、便民”的原则,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明确“四个统一”,即执行统一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式样、执行统一的医疗收费项目、执行统一的医疗卫生信息和医疗保险信息项目、执行统一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填列规范。

  改革实施后,患者可以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挂号缴费,或在窗口、自助机扫码缴费,改变了过去在医院柜台挂号、刷卡或付现金缴费排长队的现象,优化了就医体验。同时,患者可通过江西省财政厅官网、医院微信公众号、微信扫码“缴费凭条”、自助机四种方式完成电子票据的打印、查验真伪与下载,真正做到挂号、缴费、取票“一站式”自助服务,实现“让患者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

  根据改革要求,江西医保部门、商保机构及其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应用方应先行核验票据后再报销,不得拒收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不得要求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版式文件打印件上加盖医疗卫生机构签章,不得拒绝办理报销业务。此举将有效破解费用虚假、重复报销等医保监管难题。

  按照部署,江西明确,2021年10月31日前,实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在全省医疗机构所有公立和民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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