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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时间:2020-05-26 来源: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近日出台平顶山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使抽象的法治规则转化为清晰可辨、可以测评的具体指标,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这也是我省首个衡量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绩的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压缩办理时限,2020年底前实现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税务、社保等事项办理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全部取消,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建立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制度,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违规评比达标活动,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获得信贷、发票领用、出口退税、出入境、高消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要深入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加强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行为。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平顶山市将加强督导考核,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建立快速便捷的执法投诉受理和调查追责机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和慢作为、不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政行为严肃问责,为打造优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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